(原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4〕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21日
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等规定,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以下简称“试鸣”),并结合试鸣组织防空演练。为此,制订本方案。
一、试鸣时间
试鸣安排在9月21日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进行。其中,11时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55分至11时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试鸣方式
通过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实施鸣放。上海广播电视台同步组织试鸣和防空演练电视直播。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平台,发布试鸣信息及宣传语。
三、防空演练内容及参演对象
防空演练以各区人民防空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训练演练计划,由各区组织街镇实施。
(一)人员疏散掩(隐)蔽演练
试鸣期间,各区国动部门要深入组织发动本区街镇进行战时人员紧急疏散掩(隐)蔽演练,实现“十四五”期间社区疏散演练全覆盖目标要求。同时,加大探索组织开展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人员疏散演练力度,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员疏散掩(隐)蔽演练。各区国动部门应抓紧做好人口疏散、人员掩(隐)蔽场所、方案对接等相关协调准备,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区、街镇研究确定。
(二)学校师生疏散演练
本市各类学校结合试鸣,组织学校师生进行疏散演练。考虑到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星期六,学校师生疏散演练可提前至9月20日(星期五)组织实施。采用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预先组织学生开展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活动,不得鸣放室外固定防空警报器。
四、试鸣、防空演练的组织实施
市、区两级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负责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市领导、上海警备区领导、市国动办主要领导组成,市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各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分管区领导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区国动办领导任副总指挥,区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防空演练由各区、街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组织实施,各区国动部门予以指导。
五、试鸣、防空演练的准备
(一)防空警报设备的维护保养
市国动办统一部署、区组织实施、警报管理单位具体落实,试鸣前半个月,完成防空警报系统检测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二)试鸣的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落实试鸣时指挥用的800兆数字集群政务网人防指挥网和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线路维护工作。
(三)试鸣的宣传告知
市国动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做好试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做好在相关新媒体平台上进行防空警报信息和信号的宣传发布工作,扩大宣传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保障工作。
(四)防空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街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的演练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法,落实参加演练单位人员,准备演练人防工程开设,加强人口疏散演练对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参加演练人员培训,组织好预演练工作。
(五)试鸣的新闻发布
市委宣传部协调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本市新闻媒体做好试鸣的宣传报道,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做好试鸣期间的电视直播。
(六)安全工作
9月9日,市政府就试鸣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发布通告。各区政府要通过有线电视台,播发本市组织试鸣的消息,将试鸣有关信息提前告知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特别是孤老病残等特殊人群。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旅馆、大型商场等过往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告知试鸣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告知,使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或管理、联系的单位做好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电报君